云南财经大学是省属重点大学,以经济、管理类学科为主,理、工、法、文、艺术等学科协同发展的高等财经学府。云南财经大学研究生教育肇始于1999年,2013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权,2014年获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一个从硕士到博士后、从学术学位到专业学位、从全日制到非全日制等多层次的研究生教育体系。下面介绍一下云南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次年入学之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 我校不接受大学三年级或三年级以下本科生报考。
6.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7. 我校非全日制专业仅招收在职定向人员。报考时,报考类别须选择"定向就业",同时应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及其所在地。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我校不予准考,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三)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四)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一)中第 1、2、3 各项的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复试
1. 复试一般在 2023 年 3 月开始。届时,考生须登录"研招网"和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复试名单及复试安排,我校不再另行通知,若错过复试时间,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3. 符合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加分等),须在初试成绩公布后,国家分数线公布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申请材料要求详见研究生院网站有关通知)进行复审,逾期未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享受照顾政策。
4. 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5. 实行差额复试。
6. 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三、录取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具体详见复试录取实施方案。经教育部审核批准后,录取通知书于 2023 年 7 月初发出。